晴隆:深入实施“两承诺一报告” 精准压实“一岗双责”
来源: 作者:刘勇 时间:2017-06-09 16:47:22 点击率:
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“从严治党,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‘关键少数’,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”的指示精神,全面落实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、州“四位一体”从严管理干部机制,晴隆县深入实施“两承诺一报告”制度,精准压实“一岗双责”。
明确承诺报告事项。制定出台《晴隆县“翠华先锋工程”领导干部(一把手)“双承诺一报告”制度》,要求各乡镇(街道)党政正职、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初和新任领导职务时,与向县委签订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”和“履行岗位职责承诺书”,主动向县委呈交“自愿辞去职务报告”。承诺和报告使用统一模板,主要涵盖“廉政风险防控,执行民主集中制,执行中央八项规定,以身作则,管好班子,带好队伍,主动作为,实干担当,创先争优,履职不力、请求辞去职务”等内容。
严格督查考核。县委成立由县委组织部长任组长、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“双承诺一报告”督查考核组,定期不定期就承诺事项对承诺报告人进行督查考核。到单位、乡镇(街道)和村组实地走访,查阅有关资料,听取干部群众和承诺报告人分管(联系)县级领导的意见,结合承诺报告人主观努力情况以及容错免责相关因素,就承诺报告人履行承诺事项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,提出是否批准承诺报告人辞去职务的意见建议,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。
确保制度落实。县委常委会对“双承诺一报告”督查考核组提出的意见及时研究,作出同意、不同意或者暂缓辞去职务的决定。批准辞去职务的干部,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》办理辞去职务手续,确保制度执行落实到位。目前,全县80余名科级干部与县委签订承诺,呈交自愿辞去职务报告。